在《中国命理学史论》(2008 年)中,本书作者将命理学说的形成时期划分为了“孕育阶段”、“古法阶段”与“今法阶段”。所谓古法,也称李虚中法、三命法或是年命法,也有许多论者使用禄命法这个称呼,其中也包括本书的作者。而所谓今法,即是子平法,亦可称之为日命法。上述两组术语在多数论者的认知中是相对的,尤其表现在年命法与日命法这一对专有名词上。值得留意的是,研究者在这里的术语从来都不是统一的,过往我们普遍称三命为“术”而称子平为“法”。此次我们进行了称谓上的统一,延袭了本书作者“古法”与“今法”这一组术语。
 
  本书最后一章标题为“古法时期的终结”,我们认为古法自明中叶确实隐退了,这是一个历史事实。而今法又于古法有受,这对研究者来说也非新鲜事。对于这两点,又牵扯到史观,研究者们在此意见分歧,各有立场却难以聚焦……
 
  我们认为,过往学界对于古法缺乏系统性的研究共识,而这层缺憾在近年实有突破,本书正是在此一时期学界逐渐聚焦在“古今之辨”的热潮中写成的。其次,古法与今法共同采用了大量的诀法(本书作者亦称之为以组合为特征的命学),梳理这么多组合背后的全部机理是极为困难的工作,这方面的努力就目前来看成果尚不够全面。从另一个角度来说,对一些从业者而言,诀法或组合仍旧具有效用,或至少一部份仍相当具有效用,从业者在这里并不要求完备的系统性阐释,于是在这里似乎又产生了实证取向的分歧。
 
  作者陆致极先生认为今法具有系统性的特征,与此同时他也并不否定诀法跟组合的价值。我们在交往过程中,充分认识到其所主张的乃是组合跟诀法是对应各殊对象的条件,本书作者素来认同从业者使用诀法,在对应章节的古籍里也整理了具有实务价值的“组合评断”,只是在史论的角度上,本书作者更鼓励研究者应该要上升到抽象、普遍(本源的)的概念才行,对本书作者来说,后者是在今法阶段成就的。
 
  本书是一本评述命理古法发展历史的作品。作者以古法典籍的文献下限时间为顺序,用精炼的文笔从先到后为读者们概述了十本典籍的成书背景、为每本书做了提要,概括其主要思想、引用了当代学者们的研究成果,并对关键处的文字作了注释工作。我们认为这当中的梳理是极具价值的,全书多处达前人所未发,呈现出作者的独具慧眼,细心的读者必能察见其价值。
 
  在交往过程中,本书作者多次跟我们提到命理学能在将来走入学术殿堂的愿景。这也是我们共同的使命。愿为后来的学者们做一些奠基性工作,以助各位共攀命理“高峰”。
 
  祝愿读者们开卷有益。
 
梁翰 史逸东
2024 年4 月20 日